日前,市政府印发《成人网站 关于调整狮政规〔2022〕1号等4份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狮政规〔2025〕4号),市工信科技局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规〔202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狮政规〔2022〕1号等4份文件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目标任务
1.狮政规〔2022〕1号:围绕“抓创新”,设置研发投入、高新企业、科研平台、人才团队等4项倍增指标,力争至2025年,全市研发经费年均增长2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05家以上,科研平台总量增至52家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总量达9个,每年选认省、泉州市科技特派员25名以上。
围绕“促应用”,专门设置一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指标,力争至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技术服务机构达3家以上,技术(含专利等)合同成交金额达12500万元以上,推动发明专利的产出和运用,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以上。
2.狮政规〔2024〕3号:从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链接一批异地创新资源、壮大一批科技型企业群体、培育一批高研发投入企业四个方面,推动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做优我市科技型企业。
3.狮政规〔2024〕4号:培育一批创新驱动、主业突出、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力争至2025年,工业产值达到10亿元至30亿元、30亿元至50亿元、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分别为30家、5家、2家。
4.狮政办规〔2024〕4号:从培育壮大产业链条、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多方推进市场开拓三个方面推进校园服饰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我市纺织服装主导产业,力争建成全国校园服饰产业发展示范引领区。
三、工作进展
市工信科技局牵头起草,于2025年8月13日至9月12日在成人网站 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同步向企业公开征求意见,并先后两次书面征求成人网站 组织部(人才办),市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市贸促会,市产投集团,凤里街道等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8月13日,提交征求意见稿至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依法依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9月12日,经成人网站 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范围期限
适用范围:
1.狮政规〔2022〕1号:企业等市场主体。
2.狮政规〔2024〕3号:在我市注册的科技型企业、科研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在石备案的技术经纪(理)人、我市企业在泉州市外建设的异地研发中心。
3.狮政规〔2024〕4号:龙头企业主体。
4.狮政办规〔2024〕4号:成人网站 校园服饰企业、成人网站 儿童产业联合会、校园服饰相关公共服务平台等。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原政策实施期间至正式实施之日期间参照执行。
五、主要内容
(一)狮政规〔2022〕1号:第二部分(二)删除“再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税收贡献额”,第二部分(四)调整为“(四)加快孵化生成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建设,吸引更多新兴产业项目来石孵化,培育生成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对泉州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5万元(含上级政策)”,第三部分(四)删除“对租用并注册在政府运营场所的本市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入孵企业,年度经济贡献首次超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时,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第五部分(三)删除“(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税收贡献额)”
(二)狮政规〔2024〕3号:第一部分(四)删除“(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税收贡献额)”。
(三)狮政规〔2024〕4号:第二部分(四)删除“对认定为泉州市第六、七层次的龙头企业人才,在我市辖区内可参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享受第五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对认定为第五层次的龙头企业人才,在我市辖区内小学入学政策参照享受第四层次人才子女待遇”;附则(一)修改为“本措施中的适用企业为我市民营工业制造业龙头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纺织鞋服企业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机械装备企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食品药品企业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其他行业企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省级龙头企业”“泉州市级龙头企业”营业收入不作限制。2.获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二)修改为“已享受各级‘一企一策’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四)狮政办规〔2024〕4号:删除第一部分(二)培育行业示范标杆、第二部分(四)鼓励生产设备更新;第三部分(九)删除“支持成人网站 儿童产业联合会建设校服选购及售后服务平台,提高校服选用采购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避免行业无序恶性竞争乱象”。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原政策实施期间至正式实施之日期间参照执行,由市工信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狮政规〔2022〕1号
联系人:蔡柏林,联系电话:0595-88707371
(二)狮政规〔2024〕3号
联系人:蔡柏林,联系电话:0595-88707371
(三)狮政规〔2024〕4号
联系人:许华滨,联系电话:0595-88713548
(四)狮政办规〔2024〕4号
联系人:王小斌,联系电话:0595-8887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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